『證人』是由李翰執導,鄭雨盛、金香奇主演的韓國電影,於2019年2月13日在韓國上映。
影片主要講述了殺人嫌疑犯的辯護律師楊淳浩《鄭雨盛飾演》與殺人案唯一的目擊證人林智友《金香奇飾演》相遇後發生的故事。
電影一開始對楊淳浩和林智友的情況作了簡單介紹。
楊淳浩是46歲的大齡單身人士,家裡還有患帕金森症但還不斷催婚的老父親。
楊淳浩剛入職lee&u律師事務所一年,他是個很有正義感的人,他所代理的嫌疑人向他透露股票交易的內幕信息,但他不為所動不去買。
林智友是一名患有自閉症患的15歲中學生,但是記憶超好,幾乎過目不忘、過耳成誦,因為自閉的緣故在學校裡受到其他同學的排斥和欺負。
就是這兩個再怎麼看也不會有交集的人,卻因一起兇殺案被聯系到一起。
林智友目睹了對樓發生的一起兇殺案,作為該案唯一的目擊證人,她克服了各種困難、頂著偏見和歧視的眼光出庭指認被害人金恩澤的保姆殺人。
但是對於自閉症患者的偏見導致林智友的證言沒有被采信,一審判決保姆無罪釋放。
釋放後的保姆不懂繼續隱藏自己,逐漸露出了『尾巴』引起了楊淳浩的懷疑,而且楊淳浩也漸漸意識到自己對林智友的偏見……於是,在二審中楊淳浩反戈一擊,冒著違反律師義務有可能受到懲罰的風險,循循善誘的引導林智友作證,最終使保姆及幕後主謀者合謀殺害金恩澤的事實昭告天下。
關於韓國的司法制度到底是怎樣,我不是很了解。
但是有一點是和世界共通的,那就是作為一名律師,自然有律師的職業準則和規范加以約束,其中一條就是:律師有為所代理的當事人保密的義務,如果違背義務將遭到處罰。
根據這條規定,楊淳浩是個不稱職的律師。
關於楊淳浩為什麼會違背自己的義務,反戈一擊,電影做了大量的鋪墊。
他的女助理說他和其他律師不一樣,『太幹凈了』;與他在大學就認識,有20多年交情的秀仁是他唯一的牽掛,但由於在維護弱勢群體理念上的不合,秀仁選擇與他分道揚鑣,讓他對自己很現實的選擇產生了懷疑;患有帕金森症的父親在他生日那天給他寫了一封信,裡面寫到『你十六歲那年說長大後要做律師,因為律師是做好事的人,那天我高興壞了』……這些占用了大量篇幅的鋪墊讓楊淳浩的反戈一擊讓人覺得很信服。
關於律師的定位,在法律界特別是刑辯界裡的普遍認識就是:律師與法官、檢察官共同組成了法律共同體,是刑事審判三角關系中不能或缺的一個角。
法官是專司審判並作出最後的判決的人,檢察官負責刑事案件的審查起訴並作出起訴或不起訴的決定,同時還對法院的判決和執行進行監督。
而與法官、檢察官的公權屬性相比,律師作為社會法律從業者,是向社會公眾提供法律服務的專業人士,更多的是『自負盈虧』,通俗點講就是拿人錢財,替人消災。
當然,『證人』楊淳浩在保姆殺人案中充當的是提供免費服務的辯護律師。
但是不管收費還是免費,只要是做律師就必須遵守律師的職業倫理,其中之一就是『幫助案當事人保守秘密,保護好當事人的利益』,哪怕律師良心再好、再有正義感也不能違背這一條,除非『律師認為履行保密義務可能會導致無法及時阻止發生人身傷亡等嚴重犯罪及可能導致國家利益受到嚴重損害』。
與法官、檢察官肩負維護公平正義、守衛公平正義的底線相比,作為一名『向社會公眾提供法律服務的專業人士』,律師其實是不需要像法官特別是檢察官那樣具有強烈的正義剛的,作為律師,老老實實的按照律師職業規范,運用自己的專業知識最大限度的去維護當事人的權益就可以了。
從這個意義來說,優秀的、稱職的律師應該是最能維護當事人權益的人,而不是正義感爆棚,把檢察官該做的事情都做了的『好人』。
所以,從『證人』中的楊淳浩決定反戈一擊指證保姆那一刻起,他就不是一名合格的律師了,他已經變成不稱職了。
關於為什麼這麼一個『和其他律師不一樣,太幹凈了,身上沒有污穢』的楊淳浩會被律所主任指派去做保姆殺人案的辯護人?隨著殺人案主謀—-被害人金恩澤的兒子金成虎的出現,我們才知道原來律所和金成虎的會計事務所是有利益關系,金成虎的會計事務所出現了資金問題,作為被害人唯一的法定繼承人,他急需自己父親的遺產來化解危機,所以在知道父親不久即將全部資產捐獻給慈善機構後,他鋌而走險唆使保姆殺害了自己的父親。
所以他之前對自己父親遇害後的淡然、明知楊淳浩會為保姆做出無罪辯護還一臉的無所謂就很好理解了。
該片除了一點點的揭露案情、一步步揭示楊淳浩如何轉變為『不稱職』外、如何做一名好人外,還通過描述楊淳浩與林智友的交流,為我們呈現了自閉症患者的出眾能力。
林智友雖然是一名自閉症患者,但是他智商極高、記憶力、聽覺能力超強。
她一眼就能看出一張手帕上有96個圓點,她能準確的記住並復述出保姆殺人時一共說了的108個字,他能在超遠的距離聽到法警說過的話……除了這些讓我們普通人大開眼界的能力外,林智友還在電影中說了一段感人的臺詞,讓我們體會到她內心的善良『媽媽,我要去做證人。
我是自閉症患者,我想我是當不了律師了。
雖然我做不成律師,但至少可以說出真相,我想當證人,我要讓人們知道這個事情的真相……』二審庭審後,楊淳浩欣慰的對她說『智友啊,你已經做到了最好,你已經成為了比任何人都優秀的證人』。
電影最後的結局是很暖心的,楊淳浩去參加林智友的生日宴會,當時有一段兩人之間的對話:
楊淳浩:聽說你轉到特殊學校了,那裡的朋友好嗎?
林智友:全都很奇怪。
楊淳浩:不喜歡嗎?
林智友:喜歡。
楊淳浩:喜歡?為什麼?
林智友:因為再也不用裝正常了。
真的是誰都不容易、誰都不簡單啊,特別是那些被偏見的眼光包裹的人。
就像電影中說的一樣:自閉症的孩子不會說謊也討厭欺騙,她隻想要一次真實平等的機會。
這部電影除了探討律師的良知外,也算是對理解、關愛、尊重特殊群體做出呼籲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