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手兼演員金賢重《34歲》和前女友崔某《36歲》之間長達5年的法庭紛爭以金賢重的最終勝訴和崔某被處以罰款宣告結束。
12日,韓國大法院將兩人互相起訴的民事訴訟和涉嫌欺詐未遂等被起訴的崔某的刑事案件全部維持原判。
事件的起因是崔某在2015年4月向金賢重提起訴訟,要求其賠償16億韓元,崔某還在在同一時期接受了媒體采訪。
當時,崔某在訴訟和采訪中主張:"2014年5月懷了金賢重的孩子,但遭到金賢重的毆打,最終流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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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賢重以崔某的主張與事實不符為由,以虛假主張損害名譽為由,對崔某提起反訴。
一審和二審都判處"要求崔某支付金賢重1億韓元"。
相反,在刑事案件中,崔某涉嫌向金賢重提起訴訟《詐騙未遂》和在采訪中做出虛假主張的罪名《出版物損害名譽》被判無罪。
崔某主張過的"2014年10月懷孕後,由於金賢重的強迫而流產"的部分,崔某自己也承認是假的,僅這一部分就罰款500萬韓元。
有人指出,在民事訴訟中,金賢重勝訴,在刑事案件中,以相關嫌疑被起訴的崔某被判無罪,雙方存在矛盾。
但是審理民、刑事案件的大法院3部將這兩起案件維持原判。
裁判部認為:"從訴訟記錄中顯示的證據來看,崔某並沒有因為金某的暴行而流產,所以認定崔某的主張是虛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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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崔某可能認為自己懷孕後因為金某的暴行而流產了","雖然很難認為采訪內容是虛假的,但存在疏於進行必要的確認或措施的過失"。
對於民事訴訟和刑事案件的結果不一致,他解釋說:"這是因為民事和刑事訴訟中各自要求的證明程度和法律條件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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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規定,僅用過世就可以讓違法行為成立。
而刑事處罰對象的犯罪,必須存在故意才能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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