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秉憲
李秉憲性醜聞案第一次公審在首爾中央地法進行。
該案件的第2次公審定於11月11日開庭。
涉嫌敲詐李秉憲的嫌疑人之一、GLAM成員Dahee的辯護律師表示:』李秉憲對李智妍(案件另一嫌疑人)提出維持長久性關系的要求,並且表示要買房子給她。
Dahee後來才聽說李秉憲和李智妍分手後,就覺得對方被耍了才會犯下過錯。
Dahee出身於藝術高中,一直都在唱歌,不知道散播錄影是違法的,因很小的時候就出道,法律意識比較薄弱』
而李智妍的律師也稱:『李秉憲是先主動跟她聯系的。
有過比擁抱還親密的行為,她曾拒絕過李秉憲要求的出格行為』
當天的審理中,向李秉憲介紹Dahee等人的娛樂場所理事鄭某作為證人出席。
但因原告是公眾人物,關於證人的詢問以非公開形式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