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爾東部地方法院今天開庭審理歌手金賢重遭前女友欺詐未遂,損毀名譽案,檢方提出的多項指控隻有一項得到法院認定,最終金賢重的前女友崔某僅被判處了500萬韓元罰款《約人民幣2.8萬元》。
1月22日首爾東部地方法院刑事4部對金賢重前女友A某欺詐未遂,以及出版物名譽毀損的判決結案,檢察機關宣判A某判處1年零4個月有期徒刑。
在今天的庭審中,法官表示崔某主張的2014年5月懷上金賢重的孩子,遭到金賢重的毆打而流產一事雖然有值得懷疑的地方,但不能100%確定是謊言,因為唯一的證據是崔某到醫院就診時自稱沒有懷孕的病例,但這也有可能是她無法當著自己母親的面承認懷孕才說的謊,並不能完全證明崔某當時沒有懷孕。
對於崔某在接受媒體采訪時爆料自己2014年5月懷孕和流產,虛構事實損毀金賢重名譽的嫌疑,負責此案的法官表示,因為無法判斷崔某是否真的在2014年5月有過懷孕和流產,所以也無法認定崔某向媒體曝光此事是否涉及犯罪,而金賢重作為公眾人物,受到大眾關注是很自然的事情,崔某在此事曝光後在網上受到惡意攻擊,她為了維護自己的名譽而接受采訪也不應視為違法行為。
負責此案的法官表示,崔某在庭審中承認了2014年10月又懷上金賢重的孩子卻因為對方強迫而流產是她編造的謊話,但考慮到崔某在與金賢重交往時兩次懷孕兩次流產,而且兩人交往期間爭吵的主演原因是金賢重的女人問題,因此法院認為金賢重對此事也負有一定責任,決定僅對崔某做出罰款500萬韓元的判決。